、工资支付原则
发布时间:2014/11/13
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也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场所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就工资支付等事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有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形式;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加点工资计标准;假期工资支付标准;依法代扣工资的情形及标准。
工资支付的对象应为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人代领。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与银行签订代为支付工资协议,在银行设定工资专用账户,并在本单位工资支付前将劳动者工资足额纳人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代为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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