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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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9/14
    

 

就业人员:

 

  指在法定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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