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实施条件
发布时间:2011/9/9
建立企业年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是实施企业年金的先决条件。

  (2)企业具有经济承受能力。一是在企业年金资金不允许进成本的情况下,企业能够用自有资金为企业年金供款;二是企业年金资金允许部分进成本的情况下,进成本的资金不致于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不能是亏损企业,不允许拖欠职工工资或欠缴国家税利。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经济效益情况,决定着企业是否具备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及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3)企业内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或集体谈判制度比较健全,民主管理基础比较好。

 
 

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富都商务公寓1010室
电话:0519-85082088 89188830 85922287 传真:0519-89188830 电子邮箱:zxq552@163.com
开户行:工商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账号:1105020509002019750

 
     
 
页面版权所有 @ 江苏银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ICP备11052424号  [后台管理]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中路88号   电话:0519-85851366  传真:0519-85857667  邮箱:zxq95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