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农民工刑事案全部提供法援
发布时间:2012/7/5

本报北京73日讯 记者常鑫《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今天在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报告呼吁,对涉农民工刑事案件全部提供法律援助,对涉罪农民工公平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此份报告由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共同统计研究而成。报告对农民工的犯罪特点、犯罪原因、受害原因、在刑事诉讼中的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农民工犯罪的若干对策和建议。报告指出,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集中在审判阶段,而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比较欠缺;在适用的刑罚措施方面,监禁刑罚适用率很高,非监禁刑罚适用率很低。在统计的115名被告人中,监禁刑罚适用率为79.13%,非监禁刑罚适用率为0.87%;在强制措施适用方面,对农民工大量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很少。

 

  农民工犯罪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报告呼吁,我国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预防和控制农民工犯罪。对于农民工刑事案件有必要全部提供法律援助,对于犯罪的农民工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强化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并对没有律师的农民工一律提供刑事法律援助;

 

  报告提出,应严格审查农民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充分考虑逮捕的必要性,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而要代之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农民工犯罪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报告认为,应当避免对农民工的“标签化”,防止由此引发的“司法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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